公房拆迁了怎么办
一、公房拆迁了怎么办
关于公房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方式,需注意以下几点:其一,除居住者外,房产所有人和公房所属单位亦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其二,对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由公房所属单位重新安排住房,或直接发放补偿款。
具体金额取决于公房所属单位的决策,但必须确保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得到保障;其三,需要明确的是,公房属于国有资产,不可作为私有财产继承。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补偿的对象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若存在公房租赁关系,则被拆迁人(即出租人)仅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其进行安置后方能获取补偿。
在安置承租人的情况下,无需对其进行货币补偿。
然而,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出租人)常通过向承租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来购买承租人的居住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合同。
二、拆迁中房屋怎么补偿房主
拆建依据特定标准为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提供各类补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用)用以弥补拆迁房屋所有者的经济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磨损状况进行分类,以每平米的单价计算;
2. 暂时居住补偿费则是用来补贴那些因为拆迁而面临临时居住困难或者被迫寻找其他住宿地点的家庭,其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数与每个月的住宅生活水平进行调整;
3. 奖励性补偿费则是为了激励那些愿意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或者不需要拆迁单位安排住房)的家庭,各项标准均由当地政府参照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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