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场地怎么赔偿
一、拆迁场地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对被征用的土地并未明确规定必须予以赔偿,但须参照其土地面积及过去三年平均产出之值进行相应的补偿安排。
关于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赔偿事宜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即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行为给当事人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额外的奖励措施等等。
各地针对征地补偿的详细政策将依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而有所差异。
所有关于拆迁土地的补偿标准均由市级或县级政府的征收主管部门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后最终确定。
《国有土地上》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村民住宅可以补偿吗
住宅拆迁后,面临补偿问题,然而补偿并未直接转交宅基地使用者。
因农村土地归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而根据法律规定,宅地使用权由特定村民享有。
一经获得宅地上建房资格且符合条件者,便可持续使用。
在出让政策中,宅基地与房屋实行独立补偿,宅地基亦应得到相应补偿。
然而,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差异而异,建议向当地政府机构或村委会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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