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拆迁还能拿到房子吗?
一、人死了拆迁还能拿到房子吗?
在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项的获取时间大约为三个月左右。
关于征地拆迁方面,其基本原则要求在安置工作完成之前,不得进行强制性的征收活动。
换言之,拆迁补偿款必须在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获得审批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全部支付完毕,否则,被拆迁方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及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理所当然地应由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
需要明确的是,拆迁房产的归属并非仅仅取决于因素,而是由来决定的。
户主并不一定就是房屋的所有者。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地理位置、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登记,而被征收方则需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方公开披露。
至于问题,一般会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加以解决,包括确定安置的方式、地点以及标准等内容,这些都将在拆迁协议中予以明确规定。
但若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便构成了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安置方式既可以是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问题,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让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从而实现临时过渡,缓解安置用房的压力。
若安置用房无法一次性解决,则应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如此一来,拆迁安置便可划分为两种形式,即一次性安置和过渡性安置。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就要交房产证吗
根据相关,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实施补偿。
然而对于建筑以及超过其法定批准使用期的临时建筑,则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而对于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应该予以相应的适当补偿。
对于选择以房屋置换方式进行赔偿的被拆迁者而言,由拆迁方所建造的用于置换的房屋同样需要。
拆迁房即指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妥善安置被拆迁房的居民家庭而专门兴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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