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须以户口为准吗
一、补偿须以为准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金额并非直接依据进行核算。
相反地,评估过程主要考虑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价值与所有权归属,具体体现为该处房产的实际使用功能及建筑规模。
应该以房地产权属证书、使用权证明书以及建造该处房产所需获得的审批文件所记录的内容作为确认依据。
的赔偿方案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
其一是货币赔偿,即将农民因拆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总额折算成人民币费用后予以相应赔偿。
其二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在政府规划的区域范围内,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挑选适合自身需求的商品房来弥补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上述两种赔偿方式,农民朋友们有权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征地户对拆迁有影响吗
根据我国相关,针对政策性住房,每个人在一生中仅有一次享有权益的机会。
若您并非此次安置的对象,则此类住房并未对您产生实际影响。
在购买政策性住房后,您将无法再次享受待遇。
关于名下的,我们建议您无需急于缴纳,这是由于土地出让金的交纳与否并不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您房屋信息的认定。
在此情况下,假设您选择再次购房,亦可视为首次购买住房,从而在各种方面获得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一旦您完成土地出让金的交付,此安置房便将转变为普通商品住宅。
在这种情况下,如需再次购置房产,将会面临诸多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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