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如何举报
一、补偿如何举报
若拆迁处理不当,可携带相关证据至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投诉: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作出拆迁许可证、拆迁决定以及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部门,在涉及针对其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该部门将成为被告。
2.人民政府:在城市行政诉讼中,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政府会成为被告: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担任拆迁方并同时作出许可决定与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设立的临时机构,如“拆迁指挥部”等担任拆迁方并同时作出许可决定与裁决;
(3)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担任派遣方,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人民政府均将成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二、处参与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房屋经公证后,其拆迁赔偿依照相关法令实施,主要包含以下几类款项:
1.房屋补偿金:这乃是拆迁典例中的关键项目,依据既定的拆迁规定及的结论,拆迁方将依一定尺度给予被拆除房屋所有者一笔补偿金,用以弥补该处房产的市场价值;
2.妥善安顿费:拆迁造成已被拆除房屋所有者需另寻住所,此项妥善安顿费便是为协助他们解决住房难题而设,主要用于购置新房或支付租金等用途;
3.迁居费:此项费用旨在补偿因拆迁而需变更居住地点所产生的各类开支,如搬迁费、装修费等;
4.生活困苦补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拆迁可能导致被拆房屋所有者生活陷入困境,此时拆迁方有可能提供一定的生活困苦补贴,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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