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标准
一、安置费用标准
费计算规定如下: 即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无周转房移居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度期超限后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因商业经营停滞导致的非住宅房屋损失赔偿额。
若是拆迁人提供了周转住房,并且拆迁房屋已有人居住,那么第二项补助费用即为零;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 则第四项额为零; 而当被拆迁人领取了补偿金时,意味着该房屋将由其自行使用。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丢失怎么办
1.若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您可向原签约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寻求帮助,请求查档复印原版文件。
2.一般来说,协议会有三至四份副本,甲方乙方各自保留一份,另一份通常由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如村委会或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留底。
3.在目前情况下,向原签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询原版文档较为便捷。
4.可能需支付少量查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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