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能够举报吗
一、不合理能够举报吗
若补偿不公道,可向地方县级以上政府投诉;如协商无果,可请求相关部门,如仍有异议,可向提交行政诉讼。
通过行政诉讼,是针对行政部门违规行为进行检讨和判决,以解决行政纠纷的机制。
而行政复议则是对行政行为提出质疑,要求法定机构进行审查和裁定的程序。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1. 首要步骤是与拆迁方进行深度沟通,协商是较为简便且高效的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拆迁双方在时间上的消耗。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开始协商前,您应充分了解自身所面临的困境以及相关法规政策,以便于在协商时拥有充足的论据支持。
2.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能需诉诸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3. 若拆迁方对获得的赔偿数额感到不满,可自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上层政府提出,若仍对复议后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便需向所在地法院提交行政诉讼请求,通过此类司法手段进一步寻求解决之道。
值得关注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通常为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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