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怎么走法律程序
一、拆迁怎么走法律程序
走法律途径解决拆迁问题,常见步骤包括:了解法规:首先要熟知与拆迁有关的法律、政策,如《城市管理条例》、《》等,搞清自身的权责;提出复议:若对拆迁决定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向上申诉,请求重新审核其合法性;发起诉讼:如果复议结果不理想,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推翻或修正拆迁决定;参与诉讼:诉讼期间需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如提交证据、出席庭审、质证等,以保护自身权益;执行判决:若法院判你胜诉,相关部门须按判决执行,如给予合理补偿或停止拆迁行动;上诉:若对初审判决不服,可继续上诉至上一级法院。
《国有土地上》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怎样赔偿的
拆迁赔偿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根据您房屋的市值来决定;其次是搬迁补助费,这是为了弥补您在搬迁过程中所花费的实际费用;再次是临时安置补助,当您还未找到新的住所时,会为您提供一段时间的住宿费用补偿;接着是装修及设施补偿,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您家中装修以及一些固定设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最后是生活补助费,这是考虑到您日常生活受到拆迁影响而提供的生活费用补助。另外假如您的房子是用于商业用途或者平常有经营活动,我们也会为您考虑经营损失补偿。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相关费用,例如费、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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