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土地如何确权归属
一、的土地如何确权归属
土地确权归属问题在拆迁流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涉及各方权益。
首当其冲,应明确土地具体性质,如为集体所有或国有。
若涉及集体土地,且用地居民具备相应资格,他们有权根据法规向所属集体提出申请,经村委及乡土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依法进行土地确权。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的土地如何确权过户
1.申请提交。
所有者需获得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的《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位,每处宅基地填写一份表格。
2.权属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的申请,国土部门进行宅基地相关事项的实地勘查,并通过记录和各方认证,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以及绘制宗地草图,为后续的地籍测量做准备。
在此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邻近使用者需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到场共同指界,对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字、盖章,若无法亲自参与,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对于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将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四至范围等信息。
4.审批。
公告期结束后,若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无异议,则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字盖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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