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一、不合理如何维权
1. 首要步骤是与拆迁方进行深度沟通,协商是较为简便且高效的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拆迁双方在时间上的消耗。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开始协商前,您应充分了解自身所面临的困境以及相关法规政策,以便于在协商时拥有充足的论据支持。
2.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能需诉诸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3. 若拆迁方对获得的赔偿数额感到不满,可自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上层政府提出,若仍对复议后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便需向所在地提交行政诉讼请求,通过此类司法手段进一步寻求解决之道。
值得关注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通常为六个月内。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应当公开
拆迁补偿应公开,有目共睹的。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上报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经过权威部门的评估和公示,以不低于30天的时间征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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