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上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
在进行商业店铺的征收拆迁时,必须依法向被拆迁者支付以下各项应该得到补偿的金额:首先是对拆迁财产的补偿费用,这其中囊括了那些无法搬离或者被迫废弃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由于实际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无法避免的机器设备损坏所带来的损失补偿等等;其次是由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停止引发的经济损失,实际上这种损失不仅限于实际已经产生的损失,它还可能涉及到预期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潜在经营损失;再次是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所发生的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迁筹备期间产生的费用、停工时期的人工薪酬支出、机器设备的重新调试修理费用、搬迁过程中物资的包装解体与运输费用、解除劳动关系赔偿费用等等;最后是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政策而给予经营者的奖励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迅速完成搬迁的奖励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拆迁奖励费用。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能吗
在购买并持有该物业五年之后,获得了相应所有权证书的拆迁安置房屋,便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手续办理。
而该项贷款服务所需满足的先决条件则是,此类征收房屋必须已经获取了房地产权证;其次,借款方应为完全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明、资料以及婚姻状况记录应当固有且准确无误;同时,还款人还应对自身拥有良好的个人信誉纪录、明确的还款意向、稳定的财务来源以及充足的偿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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