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书上签了字可以反悔吗
一、在补偿合同书上签了字可以反悔吗
一般而言,被拆迁方在签署拆迁协议之后无法单方面予以否决。
该类协议自双方完全确认并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若被拆迁方有拒绝履行相关拆迁协议中规定的责任之行为,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举例来说,当拆迁协议签订完毕后,政府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的款项,然而被拆迁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此时政府拆迁部门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提出申请,以强制手段促使被拆迁方完成搬迁工作。
然而,若拆迁协议存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那么被拆迁方在签署协议之后仍然具有反悔的权利。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构成被拆迁方反悔的条件:
1、被拆迁方在签署拆迁协议时受到威胁或强迫。
2、征收拆迁决定的程序存在违法现象。
例如,政府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对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或者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未经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遭遇怎么赔偿
在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情况下,理应赔偿所占据的承包土地的补偿金(根据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进行支付)、对于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以及所占据的承包土地附带设施与配房的补偿费。
2、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应由各省、自治区、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并公布的区域性综合地价进行评定。
制定此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全面考虑土地原使用性质、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土地供应及需求关系、地域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且在每隔三年的时间内,应对该价格进行再次评订或重新公布”。
对于征收用于农业生产之外的其他土地、地表之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问题,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得以改善的基本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愿,采用重新分配建设房屋、提供或者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以确保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对由于征收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也应予以补偿,从而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及其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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