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款下来了吗
一、征地拆迁补偿款下来了吗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款的下发时间嘛,那得看你在哪个地方,啥工程了,不过通常来说,从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批准的那一天算起,差不多3个月左右就能拿到手啦。
但是咱要问的是临渭那边的情况呢?这个问题我暂时还回答不了哦,因为我还没有找到相应的资料来确认。
所以啊,如果您对渭南临渭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具体发放情况感兴趣的话,我建议您试试下面这几种方法去查查看吧:首先,您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比如国土资源局或者办之类的,问问他们补偿款的发放进度以及相关的详细情况;
您也可以多留意一下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看看有没有提到补偿款发放的事情,您可以通过政府官网、公告栏或者其他官方渠道来获取最新的消息;最后,如果您就是那个被征用土地的人,那么您完全可以跟拆迁方、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负责发放补偿款的机构去沟通交流,问问他们补偿款到底发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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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五年前征地今年拆迁合法吗
这个问题嘛,得分情况儿看啦。
国土资源部曾发布过这么一个《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里面有提到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这个事儿,批复给你的文件时效只有两年。
也就是说啊,你拿到这份文件以后,两年之内还没开始动工或者没有给人家补偿安置的话,那这文件就自动作废了。
所以呢,如果他们拿五年前的批文来征地,那肯定就是不合法的啦。
因为一般的征地批文有效期都是两年,超过两年还没开始征收的话,批文就失效了,得重新申请审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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