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何解决
一、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何解决
(一)行政裁决:拆迁方和被拆迁者、租赁者如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若被拆迁者或租赁者未能按行政裁决书指定的搬迁期限搬迁,则由拆迁管理部门向公安部门请求强制执行;若仍不迁离,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前,应到处办理相关房屋证据保全手续。
但强制执行方式只能选取一种。
(三)民事或:如果被拆迁者或租赁者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拒绝搬迁,拆迁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要求,同时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先予执行。
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下,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等缔结的具有行政法权益义务内容的协议,属行政协议范畴。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谁和谁签订
在我国,协议通常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方共同签署,而针对农村的拆迁行为,其补偿协议则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其相关的政府机构负责拟定并签订。
在农村拆迁补偿协议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当属村民委员会;对于政府的征地办公室而言,他们也是此类协议的重要参与者。
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依据土地性质进行分类,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其中,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过程中,补偿金额的计算将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基本依据;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过程中,补偿金额的计算则会以证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等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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