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违章建筑标准是什么
关于违章建筑的拆迁事宜,在现行法规下,依法予以补偿的可能性较低。
违章建筑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针对此类情形,作出立即停止施工或要求限期拆除的决定。
若在收到相关指令后,当事人未能有效地停止施工或未按照期限要求进行拆除的话,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且无需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
若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违章违法建筑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等情况时,行政机关有权选择不向行政相对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索赔怎么赔偿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补偿费。
在进行土地征收时,您可能会关注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事实上,土地补偿费通常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作为基数予以计算。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这部分费用将依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
而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通过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所占有的耕地数量来得出。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于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为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最高补偿标准为一个季度的产值;对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类青苗,若能够获得收获,则无需给予补偿;至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如果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砍伐的话,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对于已经成材的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涉及任何补偿。
最后,关于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如涉及到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设施,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协商,并编制投资概算,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后报请审批。
关于农村标准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及金额均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须严格遵照执行。
再者,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不足以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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