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的理赔吗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依法采取措施处置,而是逃离现场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受害者来说,由于肇事者逃逸,无法直接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因此是否能够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获得赔偿,成为受害者最关心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理赔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在下列情形下,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一)造成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并且肇事者逃逸的;
(二)造成他人轻伤,并且肇事者逃逸,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肇事车辆为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允许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的。
二、如何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
在上述情形下,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垫付。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三)伤势证明;
(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将在规定期限内垫付。
三、垫付的范围和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亲属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垫付的标准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事故逃逸的受害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垫付的范围和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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