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一切险的理赔范围包括(船舶一切险的理赔范围有哪些)
一、船舶一切险的理赔范围船舶购买一切险后,如果被保险船舶发生损坏,无论是全损还是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按免赔额的一定比例必须扣除。此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因船舶碰撞责任、共同海损、救助、救援等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规定订立的合同。根据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和责任,并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款所称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海上事故,包括发生在内河或者陆地上的与海上航行有关的事故。第二百一十七条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姓名;保险标的;保险价值;保险金额;(6)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2.船舶碰撞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如下: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洋相连的其他通航水域。(2)船舶碰撞必须是船舶之间的碰撞,其中至少一艘是海船。即海船与海船之间、海船与其他非军事、政府公务船舶之间的碰撞。因此,内河船舶之间的碰撞,或者船舶与水面、水下的码头、桥墩、灯塔以及其他固体物质之间的碰撞,不属于船舶碰撞的范围。(3)船舶之间必须有接触才构成碰撞。船舶接触包括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所谓直接接触,是指两艘或多艘船舶的某些部分之间实际发生的物理接触,并同时占据一定空间的物理状态。间接接触包括波浪损伤和间接碰撞。波浪损害是指一艘或多艘船舶航行速度过快引起的大浪,对其他船舶造成损害。间接碰撞是指由于一艘或多艘船舶的过错而导致两艘或多艘其他船舶相撞的事故。(4)船舶碰撞必须造成损害。船舶碰撞法律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解决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如果没有损害事实,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