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区别在哪
在当今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涉及到财务和职务的犯罪行为备受关注,其中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就是较为典型的两种。这两种罪行看似相近,实则有着诸多关键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
一、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区别在哪
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1. 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在于暂时取得公款的使用权,准备日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永久性地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2. 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限于公款,包括特定款物;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既包括钱,也包括物。
3. 客观行为方式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4. 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5. 刑罚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刑罚相对较为复杂,根据不同的情节和后果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的刑罚则主要根据侵占数额的大小来确定。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1. 挪用公款的数额。数额较大是认定该罪的重要条件之一。
2. 挪用公款的用途。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三种情况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有所不同。
3. 多次挪用公款的情况。如果存在多次挪用且每次挪用的行为都单独构成犯罪,应当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在量刑标准方面,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与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基于其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具有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
2. 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这种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3. 侵占的财物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在处罚方面,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虽然都与职务和财务有关,但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识别和防范此类犯罪行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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