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欠的债,凭什么要我来还?婚姻债务分割的3大核心规则
深夜接到一通电话,朋友哽咽着说她刚发现丈夫在外欠了200万网贷,现在对方提出离婚却要她共同承担债务,这样的场景让我想起去年代理的一起案件:妻子因丈夫赌博负债被迫卖房还债,最终法院却判决她无需承担一分钱,婚姻走到尽头时,债务分割往往比财产分割更揪心,今天就从法律实务角度解析关键要点。
■ 一、共同债务认定的"黄金标准" 民法典第1064条划定的红线是: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去年处理的案件中,男方声称50万借款用于家庭装修,但经查实资金流向境外赌场账户,法院重点核查了三点:借款发生时夫妻感情状况、资金实际用途、债权人是否明知借款用途,实务中,以下情形易被认定个人债务:
- 未经配偶同意的经营性负债(需排除共同经营情形)
- 明显超出家庭正常开支的大额消费(如奢侈品、赌博)
- 分居期间单方产生的债务
- 债权人明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 二、举证责任的"攻防策略" 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这是最高法民一庭明确的态度,曾代理过女方成功脱责的案例:男方提供的"装修合同"经鉴定系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拒绝共同借款,关键证据链包括:
- 银行流水与消费凭证的时空对应
- 共同签署的借款文件
- 债权人催债录音中的关键陈述
- 分居协议/离婚诉讼通知的时间节点
■ 三、债务分割的"四步处理法"
- 紧急止损:立即停止对共同账户的使用,防止新增连带债务
- 债务筛查:通过央行征信系统核查全部负债(注意保留查询记录)
- 证据固定:对家暴、赌博等特殊情形,及时报警取证
- 协议约定:离婚协议须明确"债务隔离条款",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本协议列明的X笔债务外,其他任何债务均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 给当事人的特别提醒:
▍法律依据速查: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第1089条: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举证责任分配
▍律师视角: 处理婚姻债务如同拆解定时炸弹,核心在于构建完整的"用途-合意-知情"证据链,建议在发现异常债务时,立即采取三项行动:①打印配偶征信报告 ②封存家庭财务资料 ③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应对策略,法律保护的是清醒者,而不是沉睡者。
(本文所述案例均经技术处理,不涉及当事人隐私,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综合判断,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离婚时对方欠的债,凭什么要我来还?——婚姻债务分割的3大核心规则,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