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欠的债要我背?律师详解债务分割关键点
离婚不仅是情感关系的终结,更涉及复杂的财产与债务分割问题。许多当事人最焦虑的,莫过于"对方欠的债,会不会算到我头上?" 这种担忧的背后,是法律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严格界定。
核心原则:债务性质决定责任归属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
- 一方借款用于购买婚房、支付子女教育费用;
- 夫妻共同经营店铺产生的贷款;
- 经另一方签字确认的借款协议。
反之,若债务用于赌博、个人挥霍,或未经配偶同意的高额借贷,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关键证据:谁能证明"钱去哪儿了"?
实务中,举证责任由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
- 债权人需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配偶若想撇清关系,需提供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债务与家庭无关。
某案例中,男方借款200万投资失败,但因无法提供资金流向家庭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定为个人债务。
风险警示:警惕"被负债"陷阱
近年来,"离婚前突击举债"的恶意行为屡见不鲜。若发现配偶在离婚前突然大额借贷,务必立即采取行动:
- 向债权人书面声明"不承担不知情债务";
- 收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反证;
- 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建议参考:
- 保留一切财务凭证:日常消费记录、借贷合同等需至少保存2年;
- 离婚前清查征信报告:可发现隐藏的信用卡、网贷债务;
- 协议离婚需明确债务条款:在离婚协议中逐条列明债务归属,避免事后纠纷。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或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3条:婚前债务原则上不转化为共同债务;
-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小编总结:
离婚债务纠纷的核心,在于"钱是否花在家庭"的实质审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提前梳理财务证据链、明确债务性质,才能避免"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尤其要注意:法院不会仅凭"婚姻关系"就判定共同债务,关键看资金用途的客观证据,若对债务存疑,建议在离婚冷静期内委托律师介入调查,用法律手段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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