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欠的债,我也要一起还吗?
离婚债务纠纷的核心: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经营家庭生意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双方共同偿还。
但以下情况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 一方在婚前所欠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 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
- 一方擅自举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如私下借款投资失败)。
实务中,关键看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无法证明,法院可能判决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离婚时债务处理的3个关键步骤
明确债务性质
离婚前需梳理所有债务清单,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建议通过银行流水、借条用途等证据链辅助证明,丈夫因赌博欠债50万元,妻子若能提供其长期赌博的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即可主张为个人债务。协商或诉讼解决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分配;若存在争议,需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债务用途、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妻子因治病借款10万元,即使单方签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保护自身权益
若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共同还款,非举债方需及时举证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023年某案例中,妻子因提供前夫借款用于个人炒股的证据,成功免除200万元债务责任。
建议参考:如何避免“被负债”?
- 婚姻期间保留重要财务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 发现配偶异常举债时,及时通过书面声明、公证等方式明确反对;
- 离婚协议中需详细列明债务分配,并约定“若因隐瞒债务导致另一方损失,由隐瞒方全额赔偿”。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一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主张共同债务者需承担举证责任。
小编总结
离婚债务纠纷的核心在于“债务用途”与“举证能力”,非举债方需警惕对方转移债务风险,提前做好证据保全。法律不会让无辜者为他人过错买单,但也不会纵容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面对复杂情况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益,婚姻虽散场,但理清责任才能更好开启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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