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你真的清楚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进行“买卖”行为,无论是买菜、网购,还是购房、购车,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并不是所有的买卖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看似正常的交易,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行为,不仅不能实现交易目的,甚至可能带来法律风险。
究竟哪些买卖行为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呢?今天我们就来深入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什么是“无效买卖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也就是说,哪怕双方签了合同,只要属于无效情形,那这份合同就是一张废纸。
常见的无效买卖行为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买卖行为
比如未满8周岁的儿童、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等,他们不具备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如果一方通过虚假陈述或威胁手段让对方签下合同,并且该行为影响到国家利益(如走私、骗税等),则整个买卖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买卖
例如甲乙两人为了逃避债务,故意伪造房屋买卖合同转移资产,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恶意串通”,严重损害第三方债权人权益,合同无效。
买卖标的物违法的
比如买卖毒品、枪支弹药、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盘、文物等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即使双方自愿交易,也属违法行为,买卖当然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买卖
例如未经批准擅自买卖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或者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销售商品房等行为,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无效。
格式条款中存在免责无效条款的情形
一些商家在合同中设置“概不退换”“货物出门,责任自负”等霸王条款,如果这些条款明显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则该部分条款无效。
如何判断自己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要确认双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要看买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况,如果有上述任一情况,该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被主张无效。
建议参考
在进行任何买卖行为之前,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或较为复杂的交易时,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物合法,在签署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每一条款,避免落入“无效陷阱”。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选择正规渠道购物、保留好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买卖行为虽然常见,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交易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真实自愿、内容合法的买卖行为才是有效的,我们在参与市场交易时,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识别潜在风险,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才能真正守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一份看似完整的合同,如果基础违法,最终也可能只是“空壳”,理性消费、依法交易,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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