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一、租房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二、房屋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摇,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届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屋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做
发生租赁合同纠纷首先要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定纷止争。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或者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房屋。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二审法院。
以上是合飞律师小编对“租房合同违约如何赔偿?”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租房合同违约应当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合飞律师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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