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刮起清缴风暴
缴纳了,市民住房有了最低保障,买房还能享受低息贷款。这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给职工提供的一项保障政策。
被催缴1年仍未给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郑州市立才实验学校校长被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拘传,这也是郑州市首例的公积金案。
一拖两年校长被拘传
昨日上午10时,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郑州市立才实验学校校门外。
10时30分,3名男子走出校门朝记者走来。“他就是学校的负责人孙某校长。”执法人员围了上去,还没等孙某回过神来,就被带上了警车。
中心工作人员樊镇说,2005年5月,该中心对高新区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普查发现,郑州市立才实验学校根本没有设立公积金账户,自然也没给100多名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中心给学校送发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书”,一直到2006年7月,学校依然没设立公积金账户,中心又给学校送发了“缴存住房公积金处罚通知书”,并罚款3万元。今年11月,鉴于该校依然没有给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中心向高新区法院申请。
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说,11月1日,给学校正式下达过,后来又正式下达了3次传票,学校至今没人出面理会。昨日,法院拘传孙某,要求其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孙拒不办理,将被拘留。
理由随便找教师们不愿缴
孙某承认没有设立公积金账户。说到原因,他似乎满腹“委屈”。
孙某认为学校属于民办性质,觉得住房公积金缴纳很不合理,因为教师流动性很大。比如一个男教师在学校教了一年回老家周口了,又不在郑州买房,据他了解不买房住房公积金不能取,要取得等到60岁,而且还没有利息,所以,老师们不愿缴住房公积金。
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老师离开了郑州,只要在全省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可以随人转移到任何地方,没有手续费。如果到省外工作,个人可随时支取住房公积金,任何时候支取公积金都会给利息。
“风暴”袭来不缴就打电话举报
目前,郑州市区约有50万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郑州市立才实验学校的案件是这次重点督办的10起案件中的1起,其他9起案件在中心催缴的情况下,都已开始办理开户。
“这次行动只是公积金执行‘建立风暴’的序幕。”中心副书记张静伟说,今年年底前,中心将与法院联合,重点检查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强制执行一批“钉子”单位,除罚款及强制划款外,还将依法拘留企业老板。
单位不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拨打郑州住房公积金监察执法电话(0371—67175990)投诉,中心将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多次催缴依然不办理的,中心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链接]只要领工资就有公积金
根据2004年10月1日执行的《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要是有工资发放关系的职工,单位都要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暂时除外)。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包括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比(5%~8%),缴纳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同样数量,一般是从个人工资里代扣。
例如,某单位职工王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00元,单位选择8%缴纳比例,单位每月缴纳120元,个人每月也缴纳120元,共240元,每月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报记者 侯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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