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买卖纠纷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关于房产买卖纠纷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关于房产买卖纠纷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飞律师提醒您,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产买卖纠纷需要的证据
房产买卖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房屋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3.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4.办理房屋过户的一切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
5.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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