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认购金有很大的区别
一、定金与认购金有很大的区别
定金与认购金有很大的区别有: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合飞律师提醒您,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二、定金的几种类型有哪些
定金的几种类型包括:
1.违约定金,是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
2.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为订立而设立的定金;
3.成约定金,是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
4.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权的代价的定金。
三、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定金具的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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