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屋认购书后定金返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签房屋认购书后定金返回的情形有哪些
签房屋认购书后定金返回的情形有:
1.认购书自然失效,定金返还签订房屋认购书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朝向、楼层、户型等具体条件,合飞律师提醒您,双方都打算将具体事宜留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敲定。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认购书就自然失效,开发商应该把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2.认购书约定明确,定金不返还与第1种情况不同,如果认购书明确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条件和具体内容,购房者却不同意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就得承当,开发商则有权拒绝返还定金。
3.双方未就额外事宜达成一致,定金应予返还签订房屋认购书时通常无法覆盖了所有情形。
4.开发商提高购房门槛形成单方面违约,此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签订了认购书可以反悔吗
签了购房认购书后,一般不能反悔。购房认购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反悔的,需要与对方协商解除买房协议,并需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有什么区别
房屋和认购合同的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认购合同是,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房屋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