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哪些
一、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哪些
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以下几点:
1.的适用原则。
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原则。
3.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原则。
4.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原则。
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原则。
6.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原则。
7.订约定金的处理原则。
8.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民法典中定金合同的性质
1.从属性。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怎样解除定金合同
解除定金合同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约定解除,一种为法定解除。合飞律师提醒您,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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