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和违约金能够并用吗
一、合同定金和违约金能够并用吗
合同定金和不能够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根据违约情况来进行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定金的性质
定金的性质: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合飞律师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
三、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金。
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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