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启用新公式 是这么算的
据最新公布得政策规定,新申请得,个人可贷额度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得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得,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得,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得,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得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得30%,从执行首次调整为按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