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有哪些规定呢?
公积金缴纳有哪些规定呢?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缴存范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具体是否允许缴存需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2.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缴存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违规处理: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缴纳对象及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2.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
3.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的在职职工;
4.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
5.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
6.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三、
住房公积金违规处理与罚款
对于违规处理与罚款的规定如下: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单位必须按规定为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否则将面临一定的罚款。
2.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的比例和时间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将面临被责令限期缴存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如果你对公积金缴纳还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合飞律师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同时,也希望你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更多的人,帮助他们了解公积金制度。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