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不给立案怎么办
离婚起诉不给立案怎么办
起诉不给立案的,要视不予立案的原因来确定如何处理:
1.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
2.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经起诉过离婚,之后又撤诉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按规定应该在六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3.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的,按规定男方是不能起诉要求离婚的。
4.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上级法院撤销该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责令下级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二、起诉离婚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证据。
三、
起诉离婚立案要多少钱?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合飞律师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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