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会不会适用于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会不会适用于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且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的原则
合飞律师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公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实事求是原则。
三、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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