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的必备材料是: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证;
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4.一审判决书。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
起诉离婚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合飞律师提醒您,起诉离婚审限一审普通程序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一般法院会在审限内做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即可,普通程序要6个月。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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