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公司摆平个人债务逾期,真能解决问题还是埋下新隐患?
当信用卡账单堆积如山、网贷催收电话不断轰炸时,不少陷入债务困境的借款人会把目光投向市场上宣称"专业处理个人逾期"的机构,这些企业打着"债务重组""征信修复"的旗号,承诺能帮借款人摆脱催收困扰、修复信用记录,但这类看似救星的企业,可能正游走在法律边缘。
根据2023年央行征信中心数据显示,全国有超过600万人存在信贷逾期记录,这催生了大量从事个人债务处理的灰色产业,这类企业常见操作模式有三种:伪造困难证明材料申请停息挂账、违规收取高额服务费、诱导借款人进行违规债务转移,某地法院近期审理的案件中,一家所谓"债务优化"公司通过PS住院证明、失业证明,帮助12名客户违规申请信用卡分期,最终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查处。
从法律视角看,正规的债务协商本应是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直接沟通。《民法典》第675条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任何第三方介入协商必须取得债权人书面授权,而市面上90%的逾期处理公司并不具备这样的法律资质,更危险的是,某些机构会教唆客户"失联"逃避债务,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建议参考】
- 优先通过银行客服、网贷平台官方渠道协商还款方案
- 警惕"修复征信""永久消除逾期"等绝对化承诺
- 保留所有协商录音及书面证据
- 对要求预付费或收取超过债务本金30%费用的机构保持警惕
- 涉及法律文书签署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 2.《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5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
【小编总结】 面对债务危机,病急乱投医可能雪上加霜。正规的债务处理应当建立在合法、透明的基础上,那些承诺"包解决""走后门"的机构,往往是用新的法律风险置换眼前的催收压力,与其支付高额服务费给第三方,不如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方案,或通过司法途径申请个人债务重组。信用修复没有捷径,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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