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少了可以追索吗法律
一、拆迁补偿少了可以追索吗法律
拆迁补偿少了通常是可以追索的。1.依据相关,拆迁补偿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计算和支付。如果实际补偿金额低于应得金额,被拆迁人有权要求补偿方补足差额。2.首先,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明确指出补偿少的具体情况和依据,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要求对方补发少给的补偿款。3.若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由行政部门对拆迁补偿事宜进行审查和裁决,确保补偿符合法律规定。4.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拆迁方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足额的拆迁补偿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补偿少的情况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补偿什么时候开始的
拆迁补偿制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起始时间。一般来说,在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拆迁补偿开始的时间较早的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城市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出台和修订,拆迁补偿的实施更加规范和有序。
在具体的某个地区,拆迁补偿开始的时间通常与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土地征收等工作的启动时间相关。这些工作往往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如规划编制、土地征收审批、方案制定等。一旦这些程序完成,拆迁补偿工作就会相应开始。
此外,不同类型的拆迁项目,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开始的时间也可能有所不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则需要依据《》等法律法规进行。
总之,拆迁补偿开始的时间因地区、项目类型等因素而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拆迁补偿少了可以追索吗怎么办
拆迁补偿少了通常是可以追索的。首先,被拆迁人应仔细研究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确定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若发现补偿标准过低,可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沟通,明确指出补偿不足的部分及依据,争取达成合理的补偿协议。其次,若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由行政部门对补偿事宜进行审查和裁决。最后,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足额补偿。在整个过程中,被拆迁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拆迁文件、协商记录等,以便为追索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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