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1. 了解拆迁补偿政策:详细研究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自己应得的合理补偿标准,对比自身实际获得的补偿,找出差异所在。
2. 与拆迁方沟通协商:主动且友好地与拆迁部门或相关单位沟通,清晰说明对补偿不满意的具体方面,如补偿金额过低、安置方式不合理等,要求其重新评估并给予合理调整。
3. 申请行政复议:若与拆迁方协商不成,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说明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诉求,由上级机关审查并作出裁决。
4. 提起行政诉讼:若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法院对拆迁补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判定。
二、集体房归谁所有
集体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被拆迁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通常归原房屋所有人。比如,被拆迁的是居民自建的合法住宅,拆迁后分配的安置房就归该居民。
2. 若房屋为家庭成员共有,安置房也由共有人共同享有。例如,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被拆迁,安置房应按共有份额分配给各家庭成员。
3. 如果是基于集体成员身份获得的安置房,一般归集体成员。像因集体土地征收,集体成员依据政策获得的安置房,就属于相应集体成员。
在确定归属时,关键看拆迁安置的依据和相关权益主体。同时,要依据拆迁协议、安置政策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准确界定安置房的最终归属。
三、集体土地安置房怎么过户
集体土地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特定程序进行:
1. 首先要确保该集体土地安置房已满足当地规定的过户条件,比如取得相关产权证书等。
2. 买卖双方需签订合法有效的。
3. 然后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提交、、产权证书等必要材料。
4. 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会受理过户申请。
5. 经审核无误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从卖方名下转移至买方名下,完成过户。
不过,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流转存在一定特殊性和限制,各地规定可能有差异,务必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避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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