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2025年征地补偿标准基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体系,结合土地类型、区片等级动态调整,并细化安置保障措施。核心补偿标准由区片综合地价决定,不同区域补偿区间为96万-150万元/公顷,具体如下:
一、补偿标准与调整机制
1️⃣区片综合地价动态调整
根据经济发展和土地增值情况,每3年调整一次区片地价。2025年调整后最低区片地价提升至6万元/亩(约90万元/公顷),部分区域涨幅达50%。
示例地区标准:
临沂罗庄区II级区片:150万元/公顷(农用地)
淄博张店区四级区片:112.5万元/公顷
高青县I级区片:96万元/公顷
2️⃣土地类型补偿系数
永久基本农田:按区片地价的1.2倍补偿(例如区片价7万元/亩,实际补偿8.4万元/亩)
建设用地:按1.0倍补偿
未利用地:按0.8倍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
青苗与经济作物
采用“预期收益法”,以经济作物前三年平均产值×剩余承包期计算补偿(如葡萄园年收益8万元/亩,承包期剩余10年,补偿可达80万元/亩)。
具体标准由《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自然资规〔2025〕2号)统一规定。
三、安置保障措施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持
政府按征地面积代缴养老保险(如烟台牟平区每亩补贴1.2万元),60岁以上老人直接纳入社保。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并提供培训。
2️⃣留地安置与产权置换
征收土地的10%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商铺、厂房建设(村民享长期分红)。
宅基地按1:1.2置换电梯房,超出面积可按市价60%购买。
政策依据: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依据《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
新政调整方向参考《2025年山东征地补偿新规》
法律依据 2025年山东征地补偿新规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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