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已婚女儿的钱财算婚后财产吗
父母在女儿婚后给予的钱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赠与时的具体意愿及法律条款综合判断。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若赠与人(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女儿个人(如通过书面协议、转账备注或口头声明且有证据支持),则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在转账时注明“仅赠女儿个人使用”或签署赠与协议明确排除女婿的权益,法院通常会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若未明确说明且资金混入夫妻共同账户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买房、还贷等),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实践中需注意三点:一是赠与意图的明确性,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二是资金流向的独立性,避免与共同财产混同;三是用途的针对性,若用于女儿个人医疗、教育等专属支出,更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若父母未明确赠与对象,离婚时女婿主张分割的,女儿需举证证明款项的单独归属性质,否则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因此,若父母希望钱财仅归女儿所有,建议提前通过协议、备注等方式明确约定,必要时咨询律师以规避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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