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保全是什么意思
起诉保全,也称为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通常是被告方)转移、隐匿、变卖或挥霍其财产,或者出于其他可能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发生,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相关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得到执行,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 诉讼保全的目的
保障权益实现:提前控制住对方的房产、车辆、存款等相关财产,让胜诉方在判决生效后有实实在在可执行的财产,极大提高了权益最终得以落实的可能性。
增加谈判筹码:对方看到自己的财产被保全,往往会更谨慎地对待纠纷,更愿意坐下来好好协商,这对快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精力很有益处。
2. 诉讼保全的种类
诉前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之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申请,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对对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时,向审理该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
3. 诉讼保全的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的诉讼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信息、保全的理由、金额等内容,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书内容、提供的担保情况以及案件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保全的法定条件。
裁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作出裁定,准许进行保全,并会明确具体的保全措施,像冻结、查封、扣押等具体操作方式。
执行:由法院的执行部门根据裁定内容,去实际对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确保财产处于被控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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