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分别介绍其流程:
1.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并不是离婚的必然条件,只是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可能作为一个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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