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是否享有署名权
一、表演者是否享有署名权
1、表演者不享有署名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传播等相关的权利,且其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和表演者权的区别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主要包括如下区别:
1、性质不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表演者权是邻接权,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
2、权利客体不同。表演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表演者权保护的客体是表演;
3、其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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