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专利复审程序最新法律规定

合飞律师1个月前 (05-06)普法百科2

专利复审程序最新法律规定

《》规定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前置审查意见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复审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同意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2、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和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不足以使原驳回申请的决定被撤销,因而坚持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3、复审请求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克服了原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同意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的相关知识,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828162.html

专利复审程序最新法律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