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了居住权,产权是儿子的,设产权的老人可以卖房子吗
一、设了居住权,产权是儿子的,设产权的老人可以卖房子吗
住宅物业乃是最重要的不动产资产之一。
住宅物业的财产权利可细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权等多种类型;在此之中,用益物权通常由住宅物业的所有人予以设立。
例如,若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形式,那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情况下,已将房屋售出的老年人是否仍享有该居住权.为此,无忧团队精心整理了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界定】住宅所有权人享有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居住和生活需要的用益物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住所所在地;
(3)生活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所有人死亡,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
二、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1.住房居住权
第一,居住权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必须以居住目的为限。
第二,居住权享有房屋使用权附带的各种权利,比如相邻权。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对以居住为目的的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四、居住权居住期间有权将给他人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比如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转租,必须先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居住权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所有人不得在其居住权上设定抵押权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所有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费用和使用过程中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居住权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所有人在居住期限届满时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老年人在房屋买卖后是否有居住权,取决于房屋买卖前是否有居住权。房屋出售前有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老年人有居住权。
二、合同是产权证吗
不对哦!买卖合同只针对商品房,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等。
这个合同就是把商品房的所有权和相关权利交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价格。
而则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证”,它们能证明你对房屋及其所占土地的合法权益。
三、单位有效吗
若无特殊交易协议或法律,对于购买小产权房者而言,不进行产权注册并不影响交易合规性。
原则上,关于不动产权利变动的合同,除非明确受法律限制或双方另有协定,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即使尚未办理物权登记,亦不损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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