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产权证
一、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产权证
安置房其实是可以办房产证滴!当然,这个也要看情况来定,要是你的房子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就可以顺利拿到房产证~而且,你可别小看这些拆迁安置房,它们可是因为城市规划啊、土地开发之类的原因而被拆掉,然后再分配给被拆迁者或租客住的房子呢。
由于这类房子主要是为了安置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在买卖过程中,除了要遵守相关的外,还要受当地政府政策的限制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子女未还清会影响父母的房产证明产权证吗,请回答我的问题
若子女因欠债需要清偿时,其父母的房产是否会受到影响,这主要取决于子女是否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当子女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所欠债务只应由其本人负责负担和清偿,而不能牵涉到父母的财产权益。
如子女由于年龄、智力等原因尚未达到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标准时,此时父母作为其法定便需履行起对子女所负债务清偿的义务,不过这也只会在必要情形下,而且仅仅限于对父母财产进行适度的执行。
若子女在欠债之后,通过赠与或是以低于市场价格向父母出售房产,且该房产已完成了产权转让手续至父母名下。
那么,有权向提出撤销赠与协议或的请求。
这样一来,法院便能够依法进行执行操作,对属于父母所有的房屋进行处置。
但是,如果父母所持有的房产是合法购买或者善意取得而来的,那么它便与子女的财产状况毫不相干。
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子女欠下了巨额借款,但既然双方之间并未存在任何有关此债务的正式协议或安排,那么法院自然也无法对父母的房产进行。
三、丁律所婚前买的全款房,婚后办的产权证,这个怎么界定
关于夫妻一方于婚前购置的房产,无论该房产是否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款项并在己方姓名之下进行了登记,不论该房产在婚前即已取得产权证书抑或在婚后才取得产权证书,皆归为一方的。
当发生之时,对方无权对该财产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需要指出的是,产权证书虽然被视为物权凭证,却并非意味着婚后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便理所当然地被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决定权在于出资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要看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经支付完全部购房款项。
若答案为肯定,则可理解为该房产的所有权在婚前便已获得,因此应被视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以上是关于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产权证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