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未离婚,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一、夫妻未离婚,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未离婚,要去掉房产证上其中一人名字,通常有以下办理方式及流程:
### 若房产无贷款
- **准备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证、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等。
- **办理流程**:
- 双方需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一般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明确表示要去掉一方名字的意愿。
- 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
- 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一般会涉及登记费等少量费用。缴纳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登记变更,并颁发新的房产证,去掉一方名字。
### 若房产有贷款
这种情况较为复杂,一般需先结清贷款,解除房产抵押状态后,再按照无贷款房产的流程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因为在贷款未结清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通常不会同意变更产权登记。在实际操作中,可先向贷款银行咨询具体政策和操作要求。
二、夫妻名下的离婚房子被一方抵押了怎么办
若夫妻名下的房子在离婚时被一方擅自抵押,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抵押行为发生在离婚前。若该抵押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而设立,且善意,那么抵押一般有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为共同利益进行合理处分,法律予以认可。但若是一方为个人私利擅自抵押,另一方不知情且未追认,同时债权人非善意,抵押可能无效,受损方有权要求撤销抵押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抵押行为发生在离婚后。离婚后,房屋产权已明确分割,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权,另一方只能向擅自抵押的一方主张赔偿;若抵押权人非善意,未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等,抵押行为无效,可要求确认抵押无效并恢复房屋原状。总之,需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房子先更名还是先离婚过户手续是怎么样的
一般情况下,先办理再进行房产过户更为妥当。具体手续如下:
办理离婚手续:
若双方,需签订,明确房产归属等相关事宜,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按规定领取。若通过,则需向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及房产归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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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若房产归一方所有,双方需携带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到产权人名下。
先办理离婚手续,明确房产归属,再进行过户,能确保房产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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