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能否为小产权
拆迁安置房不是小产权房。
从产权性质看,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它是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屋,其土地性质往往为国有土地或者经过合法征收程序变更为国有土地后的土地。
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这种房屋不具有真正的合法产权,不能合法上市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将拆迁安置房归为小产权房。
二、拆迁安置房后有吗
拆迁安置房可能有房产证。
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出让,那么在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合法的建设和验收等程序后,是可以的。这意味着该房产可以像普通一样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然而,如果土地性质为划拨,在办理房产证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有些地区规定,这类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如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即使有房产证,在交易上也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在转让时可能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或者补缴相关费用等。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拆迁安置房一定有或没有房产证,要根据其土地性质、当地政策以及具体建设情况等来确定。
三、拆迁安置房有房屋证书吗
拆迁安置房可能有房屋证书,也可能没有,这取决于多种情况。
一方面,如果拆迁安置房是通过合法的建设手续建造的,在满足相关规定后可以办理房屋证书。例如,在一些地区,拆迁安置房经过了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安置户在缴纳了相费并完成一定的手续后,能够取得房产证等证书。
另一方面,有些拆迁安置房可能由于建设手续不完善、土地性质特殊等原因暂时无法取得房屋证书。比如,一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可能需要在土地性质转换等一系列复杂程序完成后才可能办理证书;还有些因为前期建设过程中的手续缺失或者违规建设等情况,导致不能及时办理房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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