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与房产证有哪些不同的地方
一、房屋预售合同与房产证有哪些不同的地方
房屋预售合同与房产证存在多方面不同:
(一)性质不同。房屋预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就房屋预售事宜达成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属于合同范畴,是一种债权凭证,表明购房者有取得房屋的期待权;而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证明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凭证。
(二)作用不同。预售合同主要作用是规范买卖双方交易行为,保障交易顺利进行。购房者依据合同支付房款,开发商按约定交房;房产证则是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律证明,有了房产证,房屋所有者才能合法地对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处分行为。
(三)取得时间不同。预售合同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并达成一致时即可签订;而房产证需在房屋竣工交付后,购房者完成相费缴纳等手续,经部门审核登记后才能取得。
二、房产证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怎么办
当遇到房产证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即购房者需按照实际面积支付相应房款,开发商应退还多收的房款。例如,合同约定面积100平方米,实际房产证面积98平方米,误差2%,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2平方米对应的房款。
(二)误差超出3%。购房者有权选择,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若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而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比如,合同约定100平方米,实际面积90平方米,误差10%,其中3%部分房款及利息退还,超出3%的7%部分房款需双倍退还。
购房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房屋预售合同与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房屋预售合同与房产证存在多方面不同:
从性质上看,房屋预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就房屋未来交付及相关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是一种契约文书,明确双方在房屋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约束双方按约定履行各自责任。而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凭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律确认。
从法律效力看,预售合同保障的是购房者未来取得房屋的期待权,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据合同追究责任。房产证则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有了房产证,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产生时间看,房屋预售合同签订于房屋建成前,是购房交易的起始环节。房产证是在房屋建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购房者完成相关手续后,由登记机关核发,标志着购房者正式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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