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房屋产权的保护
一、民法典关于房屋产权的保护
民法典对房屋产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产权归属。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确保了房屋产权通过登记得以清晰界定,保护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
二是保护产权不受侵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侵害所有权人的这些权利,若受到侵害,所有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三是对共有产权的规范。对于共有房屋,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处分共有房屋时,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保障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保障产权交易安全。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产权变动规则,如善意取得制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善意第三人可取得房屋所有权,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
二、回迁是大产权还是产权
回迁安置房的产权情况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如果回迁安置房是在国有土地上建设,且开发商取得了相关的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房屋建成后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办理了初始登记等合法手续,那么这种回迁安置房属于大产权房,也就是拥有合法的完全产权,购房者可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是如果回迁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比如很多城中村改造的,这类房屋一般属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其交易受到诸多限制,不能像大产权房一样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因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设和交易需要符合特定的和政策要求。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回迁安置房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要根据其土地性质及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有几种产权性质类型
商品房产权性质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普通商品房。这是最常见的类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后开发建设,面向市场销售,购房者拥有完整的产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抵押等交易活动,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
二是。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其土地由政府划拨,在价格上相对普通商品房较为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且在一定年限内限制上市交易。
三是。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住户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
四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承租者同样仅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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