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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新增人员有产权吗

合飞律师1个月前 (05-04)普法百科3

一、安置房新增人员有产权

安置房新增人员是否有产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是在安置协议签订之后新增的人员。

1. 一般情况下,在安置协议已确定安置对象范围后新增的人员,可能没有原始的产权份额。因为安置房屋的产权分配通常是基于安置协议签订时确定的被安置对象,例如按照时被拆迁房屋的人口或者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人等因素确定的。

2. 不过,如果经过全体安置对象同意,新增人员可以通过合法的赠与、买卖等方式取得部分产权份额。

(二)如果是在安置过程中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新增的安置人员。

在某些情况下,如新增人口符合当地安置政策关于特殊情况的规定(例如婚姻关系导致的迁入且符合当地关于家庭人口认定的标准等),则可能被认定为被安置对象从而享有产权份额。但这也要依据具体的地方政策、安置协议的规定等综合判断。

二、城市回迁安置房有产权吗

城市回迁安置房可能有产权。

(一)如果回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有产权的。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等要求,并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后,回迁户可以取得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交易。

(二)若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也有产权,但在进行交易等处置时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在转让时可能需要补缴等费用,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性质后,才能够正常交易流转。

(三)如果回迁安置房存在建设手续不合法、未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等违反规定的情形,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从而没有合法产权。

三、回迁安置房是吗

回迁安置房不一定是共有产权。

从产权性质来看,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个人完全所有的,回迁安置房也可能登记为被拆迁人单独所有,这种情况下就不是共有产权。例如,被拆迁人是房屋唯一的产权人,其基于自己的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回迁安置房,完全属于被拆迁人自己。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回迁安置房为共有产权。比如,被拆迁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回迁安置房是对原房屋产权的一种补偿和延续,那么回迁安置房可能依然为家庭共有。再如,在回迁安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按照法律规定,若没有特殊约定,可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以,回迁安置房是否为共有产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情况、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状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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